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崇达转债”赎回登记日:2019年10月23日
2、“崇达转债”赎回日:2019年10月24日
3、“崇达转债”赎回价格:100.4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05%,且当期利息含税)
4、“崇达转债”停止转股日:2019年10月24日
5、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19年10月29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19年10月31日
7、“崇达转债”拟于2019年10月10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崇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崇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崇达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崇达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崇达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截至2019年9月16日收市后,“崇达转债”收盘价为146.7800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19年10月23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崇达转债”将按照100.4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
截至2019年9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19年10月24日(可转债赎回日)仅有22个交易日,特提醒“崇达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5号”文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亿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30号”文同意,2018年1月22日,“崇达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18年6月21日进入转股期。
根据《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崇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0.93元/股。2018年5月4日,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崇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5.20元/股;2018年6月6日,公司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975.4万股,“崇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5.11元/股;2019年3月26日,公司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4.3万股,“崇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5.19元/股;2019年4月23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崇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4.75元/股;2019年8月26日,公司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993,228股,“崇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4.76元/股。以上“崇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2018年6月5日、2019年3月25日、2019年4月15日、2019年8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9月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崇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19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崇达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崇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崇达转债”。
2、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依据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43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50%;
t为计息天数:从上一个付息日(2018年12月1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19年10月2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311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5%×311/365=0.43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43=100.43元/张
2、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崇达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34元;对于持有“崇达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43元;对于“崇达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43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赎回登记日(2019年10月23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崇达转债”全部持有人。
4、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9月10日至9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崇达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崇达转债”拟于2019年10月10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崇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崇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崇达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3)2019年10月24日为“崇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9年10月2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崇达转债”。自2019年10月24日起,“崇达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崇达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2019年10月29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19年10月31日为赎回款到达“崇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崇达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崇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5、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崇达转债”拟于2019年10月10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崇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崇达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崇达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2、“崇达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2019年10月23日,在深交所的交易时间内,“崇达转债”可正常转股。
3、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崇达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关键词: 崇达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