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首批12名中层干部作为“法庭联系人”接受培训,即将联络对接人民法庭开展工作,促进人民法庭工作效能和青年干部能力素质的“双提升”,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人民法庭联系人”的主要职责是督促人民法庭完善和改进职能,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新机制;推进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造以诉调对接中心为平台、以人民法庭为支点,整合各方调解力量的立体化纠纷解决体系,实现司法便民高效,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加强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功能。
据了解,新乡市中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率先推出的“法庭联系人制度”,旨在对基层法庭实施“一对一”精准指导,进一步提升新时期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水平,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保障“法庭联系人制度”顺利推行,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法庭联系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联系人工作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法庭联系人日常管理和考核。
近年来,新乡市中院发挥人民法庭优势,当好基层解纷排头兵,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新乡市46个人民法庭优化法庭布局,重塑功能定位,打造了“专业法庭、中心法庭和边远法庭”三类法庭,使人民法庭以新动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关键词: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