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交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对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600615.SH)及其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实际控制人涂建华、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涂建敏、时任董事段晓华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财务总监张望宁、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曹际予以通报批评。
12月19日,丰华股份证券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对于此事,公司以上交所的规定在执行。随后,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联系丰华股份证券部,该部门人士表示:“此次事件对公司后期的运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上述处分与丰华股份此前购买的4.8亿元信托产品相关。
公开资料显示,丰华股份主要生产镁合金、铝合金制品。2018年3月,丰华股份披露《关于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并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称,公司购买4.8亿元信托产品,受托人为厦门世界信赖有限公司。
在今年3月21日,丰华股份发布公告称,第一笔信托资金已到期并收到相关收益。然而在3月22日,丰华股份又发布公告称,公司无法收到上述信托本金合计4.8亿元,原因为信托对应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发行方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兆投资”)出现流动性困难。
根据丰华股份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以及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计说明,新兆投资为隆鑫控股间接控制的企业,资金最终提供给隆鑫控股使用。
上交所查明,丰华股份及隆鑫控股均由涂建华控制,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丰华股份通过认购信托资产、无法按期收回本金的形式,使资金最终被隆鑫控股使用。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2018年,丰华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4.8亿元,占其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1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借款本金扣除部分收回款项后,丰华股份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4.64亿元,占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8.42%。丰华股份股票因此于今年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今年3月26日,丰华股份控股股东隆鑫控股书面承诺,将在3个月内归还占用资金及相关使用费,但到期未归还。9月12日,丰华股份收到隆鑫控股归还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8亿元及相应利息,公司股票于9月30日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上交所认为,丰华股份与隆鑫控股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数额巨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同时,因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丰华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公开资料显示,隆鑫控股产业领域主要涵盖工业、环保及再生资源利用、汽车贸易、金融投资等。隆鑫控股旗下有隆鑫通用(3.720,0.03,0.81%)、丰华股份、齐合环保、瀚华金控4家上市公司,1家上市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11月12日,丰华股份曾发布公告,隆鑫控股持有丰华股份6290.12万股股票,占丰华股份总股本的33.45%,其中,累计质押6237万股,占隆鑫控股所持丰华股份的股份比例为99.16%,占丰华股份总股本的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6290.12万股,占隆鑫控股所持丰华股份的股份比例为100%,占丰华股份总股本的33.45%。
关键词: 丰华股份遭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