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可以说是家家户户离不开的话题,很多人都觉得买房了,才能安定下来,许多人把积蓄都用来付首付,还要承担起每个月的房贷。其实买房了也不是永远的安定,土地是不属于个人的,国家才拥有土地,大部分的住宅用地是有使用期限的。
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属于业主所有,也就是房屋产权是永久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一定不会属于个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肯定需要进行一些缴费,才能继续使用,具体如何缴费还要结合多个方面来定。
使用年限
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只有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可以达到70年。除此之外,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左右,超过50年不太安全,不能再使用。
商业、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有很多公寓型住宅价格便宜,受到年轻人喜欢,但是这种住宅往往最多只有40年。而一些综合类用地,例如科教文卫体使用期限为50年。
很多人觉得70年很长,一辈子早就过完了,不需要在乎,其实大部分住宅用地不可能达到70年这么长。从土地被出让那一刻就开始计算期限了。你要考虑开发商开发房子所需要的时间,售出房子所需要的时间。如果遇见土地被囤下来很多年,被二次转手开发商以后才开发出售,那距离到期就更短了。
新规出台
难道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就要被扫地出门?在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国家是可以收回土地,另作他用的,会给房屋所有者补偿。有的人如果不要补偿还想继续住,那么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关于到期后要交多少钱很多人很关注,毕竟,好不容易还完的房贷,如果到期后还需要加一笔“巨款”,很多人买房也要更看重房屋土地的使用期限了。
今年5月出台的《民法典》对有关住宅土地使用权问题做出了新规定,规定到期后自动续期,续期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定,根据实际情况减免。
补缴金额的多少,补缴方式的这些都会给购房者带来影响。此次新规定提出来的自动的续期,对老百姓来说是好事,省去了去办理相关手续的麻烦,也不用担心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以后的相关事情。
《民法典》出台以后不是立马实施,约于明年元旦时正式施行。一旦《民法典》落实到全国各地,对房地产企业会产生一定的